本市自113年11月1日起實施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
一、緣起:近年因受國內整體高齡化社會影響,本市死亡人口逐年成長,對於殯葬設施需求與日俱增,致本市公立納骨塔使用率持續攀升;另由於土葬數量遞減中,本轄各公立公墓每年僅新增零星申請使用案件,無營葬需求之公墓土地日增,亟待辦理更新。為提高設施使用效率、減少建設費用支出、逐步推動公墓禁、遷葬事宜,爰訂定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
二、實施日期:113年11月1日起。
三、申請條件:
(一)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或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骨灰(骸)次日起1年內完成環保葬。
(二)完成環保葬次日起1個月內,向本市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申辦。
(三)申請人及亡者不限新北市民。
(四)環保葬地點不限於本市。
四、鼓勵金額度:
(一)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骨骸改環保葬者:2萬元。
(二)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骨灰改環保葬者:1萬元。
(三)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改環保葬者:1萬元。
(四)自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改環保葬者:7,000元。
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委託書
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申請書
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領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