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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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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役男資源

擴展群聚交流

一、

配合內政部役政署部分:配合役政署每年6月份辦理北區縣、市義務役傷殘人員座談會,本市並於座談會後安排參訪行程,鼓勵本市傷殘役男勇走出戶外,養成積極正面的人生觀。

二、

參與本市活動部分:本市各區公所對於轄內辦理之活動,如有適合傷殘役男參加者(如戲劇、音樂之欣賞),各區公所應報府統籌規劃轄區附近公所之傷殘人員參與。
經濟協助
核定機關 服務項目 內容 資格條件 聯絡窗口
內政部 內政部長三節慰問金 全癱2萬、半癱1萬5,000元、一等公殘1萬元、一般傷殘1萬元。 服義務役受傷成殘合於榮家就養規定 049-2394376
輔具費用補助 凡購置輔助器具經社政單位核准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4條規定補助費用後,其不足之款項由內政部役政署補助,惟額度不得超過社政單位最高補助金額,且每項最高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 服義務役期間因公受傷成殘
死亡慰問金 公亡150萬元、病亡50萬元、意外亡50萬元。 替代役服役期間因公受傷成殘 049-2394378
傷殘人員一次慰問金 一等公殘100萬元、二等公殘14萬元、三等公殘6萬元、一等病、意外殘4萬元、其餘殘等1萬元。
內政部長三節慰問金 未領團體意外險: 全癱6萬、半癱3萬5,000元、一等公殘2萬5,000元、一般傷殘1萬3,000元。
已領團體意外險: 全癱4萬元、半癱2萬元、一等公殘1萬5,000元、一般傷殘3,000元。
醫療費用補助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 照護 官兵結婚補助、軍眷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官兵殮葬補助。 現役志願役官士兵 (02)23825603
撫卹 依核列等級 現役軍人
國防部軍醫局 申請就醫卡 就醫優惠(減免) 因公負傷退伍、停役者 (02)23116117由查號台轉接
各國軍醫院 就醫優惠(減免) 1.凡門診(基本部分負擔及檢查、檢驗部分負擔)、急診及住院之全民健保應繳之部分負擔費用全免。
2.免收掛號費。
現役軍人身分或持有「國軍官兵因公負傷退伍、停役就醫證明卡」者 三軍總醫院 (02)8792-3311
國軍台中總醫院(04)2393-4191
國軍高雄總醫院(07)749-6751
國軍花蓮總醫院(03)826-0601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持有新北市身心障礙手冊或証明
註:身心障礙者直接向各區公所或本市輔具資源中心申辦。
02-29603456轉3865、3642、3643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一、列冊低收入戶: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8,2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700元。

二、核列中低收入: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7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500元。

三、非屬上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7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500元。

四、榮民: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7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500元。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103年度為28,161元)。
2.全家人口動產(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未超過一定金額。(第1人200萬,每增加1人增加25萬)
3.全家人口不動產(含房屋、土地)價值未超過公告現值650萬元。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勤管科 及時慰問金 因公死亡8萬元、意外或因病死亡5萬元、因公重傷8萬元、意外或因病重傷5萬元、其他因傷病住院最高5,000元 在營軍人 (02)29603456分機7953
一次慰問金 一等公殘50萬元、二等公殘4萬元、三等公殘1萬元、一等病或意外殘4萬元、其餘殘等1萬元。 服義務役在營軍人
三節慰問金 全癱4萬6,000元、半癱2萬6,000元、一等公殘1萬5,000元、一般傷殘3,000元。
安養津貼 全癱每月7,000元、半癱每月3,000元
生活協助 協助就醫、協助家務、陪伴關懷等 服義務役期間因公受傷成殘
輔具費用補助申請 凡購置輔助器具經社政單位核准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4條規定補助費用後,其不足之款項由內政部役政署補助,惟額度不得超過社政單位最高補助金額,且每項最高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 服義務役期間因公受傷成殘
醫療補助 掛號、門診、急診、住院、膳食
各公所 役男家屬生活扶助 依「服兵役役男家屬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發放基準表」 列級扶助之役男家屬 各區公所役政災防課或民政災防課
急難救助 4,000元至6萬元 設籍或居住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市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
榮服處 榮家就養 公費安養(全部供給) 1.因(戰)公致身心障礙之現役官兵。
2.因(戰)公致身心障礙之已退伍、免役或除役官兵。
3.未滿61歲已領有榮民證之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退除役官兵。
(02)29530844
急難救助及慰問 生活陷於困境者:1萬至2萬元。 三節慰問金:1,000元至3,000元。 榮民、榮眷及遺眷。
軍友社 急難病困慰問 2,000元至1萬元。 現役軍人 (02)29679244
 
社會服務
單位 地址、聯絡電話 備考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437號3樓
聯絡電話:02-23037629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 地址: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9樓
聯絡電話:02-82867045
輔具免費借用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91號3樓
聯絡電話:02-25078006
服務對象:顏面損傷及燒傷者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6號4樓
聯絡電話:02-22307715
服務內容:
1.社區關懷
2.居家照顧
3.日間照顧服務
4.養護機構服務
5.居家照顧服務
6.家庭托顧服務
7.老人照顧
8.照顧者喘息
9.突發性送醫治療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膸損傷者聯合會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73巷24號1樓
聯絡電話:02-23328120
服務項目:
1.醫療轉介
2.就業服務
3.輔具服務
4.身心需求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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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