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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績優宗教團體表揚.ods2025新北市績優宗教團體表揚大會
2025年績優宗教團體表揚大會於114年8月14日舉辦完畢,當日表揚125個宗教團體,共計頒發271面獎牌。
(一)輔導宗教團體自主、自力或聯合數個寺廟、教堂(會)共同興辦。
(二)輔導宗教團體成立「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推行委員會」,以策劃執行相關事項並置專人處理事務。
(三)輔導宗教團體衡酌本身資源,以漸進方法,不限規模與方式興辦。
(四)宗教團體興辦事業之硬體設施經費,應自行籌措或由信徒捐助。
(五)宗教團體針對當地社會實際需要,因地制宜選擇興辦項目。
(六)本市各區公所得選定轄內績優之宗教團體舉行示範觀摩,以增宏效。
(七)輔導宗教團體,採區域性、聯合性、系統性之方式興辦公益慈善或社會教化事業,藉以提升興辦之規模與層次,並依下列原則輔導辦理:
(八)興辦社會教化事業績優之團體及人士,由本府予以獎勵。
(一)符合獎勵標準之宗教團體中個人其德行不良或金錢來源不當者,不予獎勵。
(二)管理人(委員)或董、監事任期屆滿,未依章程規定辦理改選者。
(三)宗教團體停止組織運作或未依規定提送組織運作相關資料達一年以上者。
(四)未辦理寺廟總登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