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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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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跨區收件服務

一、為簡化人民申請案件流程,並擴大為民服務效益,避免民眾往返奔波於本市各戶政事務所間申辦戶籍業務之不便,對於內政部未開放異地申辦之部分項目,開放於本市各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

二、實施戶所:

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

三、實施時段:

除例假日及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告上班時間異動外,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四、開放項目:

  • 申請生育獎勵金。
  • 門牌整編證明。
  • 辦理逕為住址變更至管轄戶政事務所。
  • 攜帶文件請參照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申辦知識通

五、作業方式:

由受理地戶所初審申請人之資格及應備文件,填具跨區收件服務申請書,連同應備文件傳真至申請人戶籍地戶 所,由戶籍地戶所審核資格及文件後辦理相關登記,並將戶籍登記申請書傳真受理地戶所,俟申請人於戶籍登記申請書確認簽章並回傳後再行電腦存檔。 如無法現場完成案件,則由受理地戶所代為收件後轉交戶籍地戶所辦理,作業期間約為1天。

六、國民身分證之換發作業:

申請人於完成戶籍登記後,由受理地戶所以異地受理方式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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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