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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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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流程說明

殯葬流程說明
殯葬流程圖說明
流程一:開立死亡證明。親友過世後,須向相關單位申請開立死亡證明。在家過世者,請通知當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在醫院過世者,則由醫院開立。若為意外身故,則須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由檢察官相驗後開立。
流程二:運送亡故親友至殯儀館。可電洽新北市立殯儀館接運,或自行運送。
流程三:辦理喪禮事宜,並決定要土葬或是火化。若是要火化,可選擇海葬、植存等環保葬。申請人可親臨新北市立殯儀館申辦所需設施及服務,並可申請參加聯合奠祭。或是委託合法喪葬業者代為處理喪葬事宜。
流程四:辦理埋葬事宜。決定土葬者,須先該公墓所屬區公所申請埋葬許可。決定火化者,可選擇存放於納骨塔或是選擇海葬、植存等環保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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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