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人
1.收養人或被收養人。
2.利害關係人:無上列之申請人時。
3.受委託人。
(二) 應備文件
1. 法院認可裁定書及裁定確定書、養子女從姓約定書(收養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2.收養人及被收養人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身分證(未領證者免),被收養人已領證者,另附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不得使用鏡像照片),(相片規格詳見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繳鈉規費辦理換證。
3. 國外作成之委託書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