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葬地點:本縣馬公市井垵西段886地號。
二、遷葬原因:提升整體景觀及活化土地利用。
三、遷葬期限:自113年5月3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四丶有關本案遷葬事宜,除遷葬期限外,如有疑問可洽詢澎湖縣政府民政處殯葬管理科(電話:06-9221650)。
五、前揭地號土地範圍內之墳墓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請於遷葬期間內配合辦理,本公告範圍如發現愿遷葬墳墓未列入者,由本府相關單位人員認定後列入,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於遷葬期間自行遷移者,將視為無主墳墓,由本府代為遷葬,不得異議。
六、檢附現況照片及該地號地籍圖各1份。
二、遷葬原因:提升整體景觀及活化土地利用。
三、遷葬期限:自113年5月3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四丶有關本案遷葬事宜,除遷葬期限外,如有疑問可洽詢澎湖縣政府民政處殯葬管理科(電話:06-9221650)。
五、前揭地號土地範圍內之墳墓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請於遷葬期間內配合辦理,本公告範圍如發現愿遷葬墳墓未列入者,由本府相關單位人員認定後列入,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於遷葬期間自行遷移者,將視為無主墳墓,由本府代為遷葬,不得異議。
六、檢附現況照片及該地號地籍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