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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跨區服務Q&A-貧困家屬生活扶助申請應備文件為何?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2015-02-04
貧困家屬生活扶助申請應備文件為何?

一、薪資證明(有固定收入者)。

二、在學證明(家屬年滿16歲日間部在學者)。

三、醫院診斷書或身心障礙手冊(家屬患重病或殘廢無工作能力者)。

四、郵政存簿儲金簿帳號影本(受領家屬)。

五、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六、離職證明(家屬原有工作收入,現已離職者)。

七、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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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