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中央內容區塊

常見問題Q&A-出境滿二年未入境人口入出境紀錄有疑義如何處理?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2015-02-04
類別:其他
出境滿二年未入境人口入出境紀錄有疑義如何處理?
依戶籍法相關規定,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戶政事務所接到未入境通報,應查核當事人戶籍資料,若與未入境通報相符者,依規定代辦遷出登記;倘發現當事人未出境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戶政事務所應將錯誤通報連同當事人護照基本資料影本及查驗章戳頁影本或入境證副本之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函送或傳真內政部移民署查明處理。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
  • 瀏覽人次:2887
  • 更新日期: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