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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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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標題
在臺出生之日本國人申請歸化國籍案。
個案敘述
日本國人增○先生於65年在臺出生,其母為中華民國國人,因無法提供在臺出生證明書未申報出生登記,現居住於國內,應如何辦理歸化國籍?
國籍法第5條規定略以,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3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二、本案增○先生申請歸化國籍,係日本國人,民國65年出生於臺灣,母親為本國人,現居住新北市瑞芳區,以外僑身分在臺生活。因該出生之醫療院所現今已不復存在,無法查證及補發在臺出生證明書,爰以出生地記事為台北市之日本戶籍謄本作為出生地佐證資料。另戶所以戶役政資訊系統查詢增○先生在臺歷次入出國紀錄,僅查詢至原始第一筆94年入境紀錄,並無最早出境紀錄,為查證當事人居留期間,爰函文內政部移民署協查增○先生有無94年前入出境資料,經移民署函復補充提供增○先生68年至94年間之入出境紀錄,第一筆仍為入境資料,惟移民署說明若當事人依其父親之國外證件出境,移民署系統將無資料。
三、綜理前揭國籍歸化相關佐證資料併申請書及應備文件,依據國籍法第5條第1款規定層轉新北市政府轉內政部審理,經內政部109年8月31日核准歸化國籍許可。
來源事務所
瑞芳戶政事務所。
報導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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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