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中央內容區塊

案例分享

標題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國後護照遺失,如何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個案敘述
個案敘述 :
國人陳先生因出國超過2年,戶籍被戶所代辦遷出。現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非自動查驗通關,入境章戳蓋在中華民國護照),惟入境後護照遺失,如何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戶政事務所 建議處理方式:
請檢附戶籍已遷出之證明文件、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影本,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載有實際入國日期之入國證明文件向欲入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來源事務所
新北市永和區戶政事務所
報導日期
2013-06-03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
  • 瀏覽人次:0
  • 更新日期: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