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
1.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2.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
3.受委託人。
(二)應備文件:
1.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暨確定證明書。
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及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死亡者有配偶者,另檢附配偶之國民身分證及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相片規格詳見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繳納規費辦理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