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中央內容區塊

常見問題Q&A-辦理結婚及遷入登記應具備何證件?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2015-02-04
類別:出生.結婚.離婚
辦理結婚及遷入登記應具備何證件?
結婚雙方當事人持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結婚書約及最近2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不得使用鏡像照片)(相片規格詳見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上傳數位相片),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及遷入登記(免辦遷出),繳納規費後換領戶口名簿及身分證。
自97年5月23日結婚採登記生效制,故結婚雙方當事人需親自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始生效力。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
  • 瀏覽人次:2485
  • 更新日期: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