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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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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標題
出生證明書新生兒性別註記為不明,如何辦理出生登記。
個案敘述
設籍本轄產婦王小姐於105年1月份生產嬰兒1名,基因檢測報告為「xy」,但下半身性別特徵不明顯,醫院開立性別欄「不明」之出生證明書,經調閱本所出生證明通報書,性別欄確為「不明」,王小姐來電詢問如何辦理出生,並告知因接生醫院無法作進一步的檢查,現由臺大醫院進行「尿道下裂及基因檢測」程序中。


建議處理方式:
一、先向其說明出生證明書性別欄註記「不明」,戶政事務所受理出生登記時,將無法判定係配賦男性統號或女性統號配賦新生兒統號辦理出生登記,實務上將發生無法受理之狀況,建議家屬俟臺大醫院檢驗確認性別後,再提該報告向接生醫院更正出生證明書,之後再持憑更正後之出生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產婦持醫療院所之檢驗結果至原接生醫院更正性別明確之出生證明書後,於105年3月10日至本所辦理出生登記完竣。

來源事務所
板橋戶政事務所
報導日期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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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