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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宣導-「航源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新北市許可之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委託代銷公司,依規定不得販售殯葬設施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2018-05-18
「航源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新北市許可之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委託代銷公司,依規定不得販售殯葬設施
一、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始得營業。」同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殯葬服務業應備具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營業處所及依前項受委託之公司、商業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公開相關資訊。受委託之公司、商業異動時,亦同。」
二、査航源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市許可之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委託代銷公司,依規定不得販售殯葬設施。請消費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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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