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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112年補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與兵役團體經費補助相關資訊公告

兵役勤管科
2022-11-30
類別:最新公告
112年補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與兵役團體經費補助相關資訊公告
公告日期
2022-11-30
公告內容
依據: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與兵役團體作業規範【(民)附件一、二】。
補助之項目: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兵役團體之公益活動(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第4點)。
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申請人於活動1個月前檢送補助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一、活動實施計畫1份【(民)表一】。
二、補助款聲明書1份【(民)表二】。
三、行程表1份【(民)表三】。
四、活動照片1份【(民)表五】。
五、切結書1份【(民)表六】。
六、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民)表九】。
資格條件:新北市後備指揮部各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於本市立案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市級兵役團體。
審查方式:逐案審查。
補助標準:
一、同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二、每一計畫之補助,自籌經費不得低於總經費百分之七十五,即補助上限為總經費百分之二十五。(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與兵役團體作業規範第5點)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詳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法定預算。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其他疑問,請洽詢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電話:(02)29603456分機7955王小姐
本公告內容放置期間:2022/11/30-2026/2/28止。
相關圖片 相關附件
相關附件
  • (民)附件一-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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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附件二-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後備軍人與兵役團體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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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