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宗教團體作業規範【(民)附件一、二】。
補助項目:於本市或中央設立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社團及宗教團體之公益活動。(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第4點)
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申請人於活動1個月前檢送補助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一、活動申請函1份【(民)表一】。
二、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名稱)補助(計畫名稱)申請表【(民)表二】。
三、(申請單位名稱)申請(計畫名稱)補助計畫書【(民)表三】。
四、經費概算表1份【(民)表四】。
五、申請補助款聲明書1份【(民)表五】。
六、切結書1份【(民)表六】。
七、身分關係揭露表1份【(民)表七】。
資格條件:於本市或中央設立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社團及宗教團體。
審查方式:逐案審查。
補助標準:
一、同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二、每一計畫之補助,自籌經費不得低於總經費百分之七十五,即補助上限為總經費百分之二十五。(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宗教團體作業規範第5點)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詳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法定預算。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其他疑問,請洽詢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電話:(02)29603456分機8114蔡小姐。
補助項目:於本市或中央設立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社團及宗教團體之公益活動。(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第4點)
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申請人於活動1個月前檢送補助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一、活動申請函1份【(民)表一】。
二、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名稱)補助(計畫名稱)申請表【(民)表二】。
三、(申請單位名稱)申請(計畫名稱)補助計畫書【(民)表三】。
四、經費概算表1份【(民)表四】。
五、申請補助款聲明書1份【(民)表五】。
六、切結書1份【(民)表六】。
七、身分關係揭露表1份【(民)表七】。
資格條件:於本市或中央設立1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社團及宗教團體。
審查方式:逐案審查。
補助標準:
一、同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二、每一計畫之補助,自籌經費不得低於總經費百分之七十五,即補助上限為總經費百分之二十五。(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宗教團體作業規範第5點)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詳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法定預算。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其他疑問,請洽詢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電話:(02)29603456分機8114蔡小姐。